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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8〕16号 关于建设“青年之家·学习社”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7661 更新时间:2018/4/4 11: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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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青年之家学习社”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

为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党的政策主张,推动学习到基层、广覆盖、常态化,强化“青年之家”作为党的青年工作阵地作用,按照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建设“青年之家·学习社”的通知》(中青明电〔2018〕6号)的要求,现就依托“青年之家”建设“青年之家·学习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定位和工作内容

“青年之家·学习社”是共青团社会化动员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阵地,是共青团常态化直接面向团员青年宣传党的政策主张的重要阵地。

要坚持思想政治引领的主线、凝聚青年力量的目标、理论实践结合的方法、青年主体地位的态度,通过理论宣讲、学习分享、政策解读、现场教学、主题团日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学习活动。要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等方面,动员组织各领域团员青年广泛参与,使团员青年不断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自觉做到拥护核心、爱戴领袖,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原则上每个“青年之家·学习社”每两个月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不少于6次。

二、工作机制

1. 依托“青年之家”建设工作阵地。“青年之家”是党的青年工作阵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宣传党的政策主张是其基本功能。要把建设“学习社”作为强化“青年之家”政治功能的重要举措,确定一批具有相应基础和条件的“青年之家”先行进行建设,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努力使“学习社”成为“青年之家”的响亮工作品牌。

2. 结合联系青年制度建设工作队伍。团的领导机关专职、挂职干部要成为“青年之家·学习社”的核心工作力量。要将团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团干部基层报到、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等制度和团干部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与“青年之家·学习社”建设深度融合,让团干部到“青年之家”下沉和报到、到“青年之家”开展直接联系服务引导青年工作、到“青年之家”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3. 加强经费保障引导活动开展。团中央将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将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各地“青年之家·学习社”开展活动。各地要对“青年之家·学习社”建设给予相应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专项支持经费。

4. 用好云平台扩大工作覆盖。充分发挥“青年之家”云平台作为共青团社会化动员重要渠道的作用,依托云平台做好“学习社”活动的发布、报名、记录、展示、评价等工作,使更多团员青年特别是新兴领域团员青年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推动学习活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让云平台成为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党的政策主张的重要载体。

5. 组建“青年之家·学习社”讲师团。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积极整合党政领导、专家学者、高校教师、团校教师、优秀团员、青年典型等力量,组建各级“青年之家·学习社”讲师团,为“学习社”开展活动提供工作指导和师资支持。

三、工作安排

2018年,按照注重质量、分步推进、及时评估的要求,扎实推进“青年之家·学习社”建设。

2018年上半年,各地市具备条件且已入驻云平台的“青年之家”建立“学习社”至少建设2家,并按要求开展学习活动。

2018年底前,在其他团员青年密度较大地区的“青年之家”广泛建立“学习社”,使全团“青年之家·学习社”实现较大范围覆盖。

2018年全年具体建设单位由市级团委根据有关要求确定,上半年各地市计划建设的“青年之家·学习社”名单须于4月8日前向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报备(报备表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共青团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工作业务,宣传党的政策主张是共青团教育引导青年的重要方式。各级团组织要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青年之家·学习社”建设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建设成为共青团社会化动员各领域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常态化、制度性安排。

2. 领导带头,落实到人。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团干部全员参与“青年之家·学习社”工作。团的领导机关专职、挂职干部每人至少结对1个“青年之家”,参与组织开展“学习社”学习活动;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带头到“青年之家”开展理论宣讲、学习交流活动。团的领导机关要率先建设“青年之家学习社”并开展学习活动。

3. 加强宣传,强化供给。各级团组织要把“青年之家·学习社”建设纳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总体宣传方案,加强宣传报道,注重挖掘典型,营造鲜明导向,持续打造工作品牌。要特别注重加强针对“学习社”的新媒体产品开发和供给,为“学习社”开展学习活动提供鲜活教材,不断增强“学习社”学习活动的吸引力和效果。

4. 科学考评,务求实效。要根据不同青年群体的情况和特点,坚持效果导向,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力戒形式主义。要用好“青年之家”云平台的数据和互动功能,对“学习社”活动情况进行实时评价,对团员青年参与效果进行随机调查。要探索和运用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工作评估的有效路径。“青年之家学习社”建设情况将作为全国示范性“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创建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梁晓健     

联系电话:020-87185624   

电子邮箱:tswjcb@163.com

 

附件:2018年上半年建设“青年之家·学习社”报备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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