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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8〕2号  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计划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6568 更新时间:2018/1/14 11: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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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地质局团委,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南航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精神,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团中央《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5号)要求,现将2018年全省团员发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2018年团中央分配我省发展团员名额35.4万名。为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根据团中央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要求,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

按照到2025年将全省团青比例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要求,发展团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把入口关,严格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二、分配方法

1.根据各地市2017年中学在校生数量按比例分配发展团员名额,同时,结合统计部门统计的2017年各地市14-27周岁青年人口数进行微调。 

2.省地质局团委、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南航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2018年发展团员名额分配根据2017年团员发展情况、联系青年人数确定。

各地各单位2018年发展团员计划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共青团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到严格发展标准关键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用严的标准和严的程序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

2.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团组织尤其是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对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有关政策的学习领会,深刻认识控制团青比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做好结合统筹,及时下达计划。发展计划下达后,各地市团的领导机关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2018年发展团员计划,逐级下达到基层团组织,确保总量调控任务层层落实到位。要提高计划分配的科学性,特别注意处理好中学和其他领域计划分配的关系。各地市要确保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发展计划逐级下达至基层团组织。

4.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注重过程管理。一要准确掌握情况,二要加强工作指导,三要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四要加强工作督导。

5.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县域统筹。中学是发展团员工作的重点领域。县域统筹是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原则。要增强县域统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学校发展团员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做好本地区中学发展团员工作的具体措施,既要考虑学校间的需求差异,也要做到每个学校都有发展团员名额,都开展发展团员工作。县域内2017年底初中毕业班团学比超过30%、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超过60%的地区是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重点。要对标毕业班团学比控制目标,做好各年级发展团员工作的统筹。


附件:2018年广东省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联 系 人:郭  祥  梁晓健

联系电话:020-87185624  

电子邮箱:tswjcb@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院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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