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青团改革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共青团 >> 资料中心 >> 信息简报 >> 广东共青团改革信息 >> 正文

【2017年第10期】惠州出台文件规范镇街团机构设置 夯实镇街团的工作力量

文章所在栏目:广东共青团改革信息 点击数:9081 更新时间:2017/10/27 11:43:00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对群团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指出,要“注重夯实群团工作基层基础。”乡镇(街道)团组织是共青团面向基层的“桥头堡”。长期以来,乡镇(街道)团组织机构设置不清晰、人员待遇不落实、干部不专职专用等是困扰基层团建的“老大难”问题。《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规范乡镇(街道)等基层团委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基本职能等,明确乡镇(街道)团委依章程独立设置,充实专职工作力量”。

日前,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工青妇工作机构设置的方案》,明确乡镇(街道)团组织的主要职责,规范了领导职数设置和工作力量配备要求。在惠州市委的领导下,惠州各级团组织抓住改革契机,积极争取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夯实镇街团的工作力量,加强工作保障。现编发相关情况,供各地各单位学习参考。



惠州出台文件规范镇街团机构设置
夯实镇街团的工作力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夯实群团工作基层基础”的重要指示精神,惠州市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出台规范设置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机构的实施方案,有力推动解决乡镇(街道)团组织编制、人员、待遇等问题,有效增强了乡镇(街道)团的工作力量。

一、争取党政支持,深入调研制定方案。一是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团市委多次就共青团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向市领导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委书记陈奕威同志多次就共青团改革工作作出指示,在市委常委会上明确要求“要不断夯实团组织基层基础,强化人员、经费和阵地保障,确保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敏同志全过程指导共青团改革工作,特别是就乡镇(街道)团组织设置、经费保障等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解决人员职数、工作待遇等问题。二是广泛调研,摸清底数。团市委组建5个调研组,通过下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全面摸清乡镇(街道)团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三是主动对接,制定方案。针对乡镇(街道)团组织薄弱的问题,团市委多次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团市委积极向市委进行了重点汇报,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团市委、市编办联合启动方案制定工作,着力突破这一问题。

二、出台专门文件,规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由市编办、团市委牵头起草,经过多轮探讨和征求基层意见,市委办公室正式印发《惠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工青妇工作机构设置的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有力举措规范乡镇(街道)团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方案》明确乡镇(街道)团(工)委的7项主要职责,分别为: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带领青年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开展学习教育、创业就业、文化生活、维护权益等青年服务项目;推进团组织建设,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面;加强团员队伍建设,规范基础团务工作;落实团的规章制度,推动团的工作在基层落实;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是规范领导职数设置。《方案》明确各乡镇(街道)设团委书记1名(原则上由同级党政班子中年轻成员兼任)。如由党政班子成员兼任书记的,设专职副书记1名(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党政部门中层正职待遇,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如书记不由党政班子成员兼任的,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党政部门正职待遇,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各乡镇(街道)还可配备挂职、兼职副书记,进一步拓宽基层团干来源。三是加强工作力量。乡镇(街道)团委工作机构确保至少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1名使用行政编制,所需编制由各乡镇(街道)内部调剂解决。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乡镇(街道)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配备。

三、坚持重心下移,加强镇街资源保障。在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基础上,惠州主动把资源下放,全面保障基层团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落实保障每个乡镇(街道)团委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推动县区财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并建立合理的经费年度增长机制。二是加强阵地建设。通过在青年聚集地、青年社会组织办公点独立建,协同组织、民政等部门在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共同建两种举措,加强基层服务阵地建设。目前已分别建成省级示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2家、市级示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24家,各乡镇(街道)都建立了线下服务站,确保乡镇(街道)团委有阵地服务青年。三是强化团干部素质提升。将乡镇(街道)团干部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今年已开办6期专题培训班,共培训乡镇(街道)团干超过300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团干素质。

四、加强考核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联合开展督查。团市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对落实乡镇(街道)团组织改革落实情况进行周督查、月总结,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偏差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不变形。二是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各县(区)制定乡镇(街道)团组织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和落实时间表,层层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报告和督查制度。三是强化责任考核。市委组织部门将落实乡镇(街道)团委改革等共青团改革任务纳入县(区)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正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县(区)和市直部门落实共青团改革任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青春广东新闻
南方plus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官方微博

广东共青团
bili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