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委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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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书记谭君铁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所在栏目:团省委领导讲话 点击数:8271 更新时间:2007/8/8 10:14:39

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团省委书记谭君铁
(2007年6月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议程安排,我向会议汇报一下去年至今年前五个月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今年下半年工作安排提出建议,请会议研究审议。
      一、2006年及今年前五个月工作回顾
2006年至今年前五个月,全省预防工作原有基础上取得了较大成果。各地、各部门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下,按照各自职责和实际,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全面落实各项措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预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广泛调研,积极推动相关政策、法律出台。去年,预防办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紧紧围绕广东省第二代农民工、少年审判制度、广东省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对策、工读学校建设和管理、广东省困境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状况以及文化市场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例如,《广东省第二代农民工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等领导的重视和肯定。今年,我们又开展了广东省农民工子弟生存与发展状况调研,联合广州大学启动了全省流浪未成年人状况调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联合或单独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职责,增强了工作合力。预防工作的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尤为重要的是,去年《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颁布实施,这是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使全省预防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推动了全省预防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
(二)注重实效,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得到加强。一是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8号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共青团积极组织实施了“明辨荣辱,自强奋进”活动,关工委组织实施了“知荣明耻,共建和谐城乡、文明校园”活动,广电部门组织实施了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四大工程”(“建设工程”、“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监察工程”)等,切实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了他们公民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意识。二是法制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预防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立即向各地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条例》文本及学习贯彻通知,并组织召开了由专家学者、相关部门领导、教师、青少年等人员参加的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在中小学生中间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初步形成了宣传贯彻《条例》的有利氛围。各地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普遍开展了模拟法庭、以案说法、“送法进校园”等形式新颖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拍摄了“为了明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片,建立了一大批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基地。三是学校法制教育效果凸显。中小学校认真做好法制教育“计划、师资、课时、教案”四落实,保证法制教育在课堂教学主渠道中得以实现。全省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基本配齐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打防结合,青少年成长环境不断优化。一方面,公安、教育、文化、广电、文化、工商、劳动保障部门联合,针对非法网吧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不健康“口袋本”图书、毒品、校园暴力等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了网吧集中整治、打击淫秽色情网站、“扫黄”“打非”、收缴不健康图书、打击非法雇佣童工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经营性娱乐场所的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其中查处违法经营网吧3391家次,取缔无照经营网吧8967家次,查处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667家;查处非法经营出版物645家,取缔无照经营出版物181家,立案行政处罚4563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4299万张、电子出版物180万张、书报刊696万份(张);查处超经营范围经营出版物95家,收缴、销毁盗版音像制品265161张,盗版电脑软件438张,淫秽色情书刊1410本,六合彩等迷信资料1303份;依法处罚169个非法雇用童工的企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组织开展了“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挽救上网成瘾者行动”、青少年远离毒品和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等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有数万名农村青年接受了预防艾滋病培训,结对帮教青少年79万余人,帮扶戒毒出所青少年300多名。另一方面,本着重在建设、重在服务的原则,开办少儿频道,开通青少年网站,建立了广东青少年网络电台,推出了一大批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图书、报刊、影视和文学作品,丰富了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突出重点,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逐步加强。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对重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通过加强对城市无业闲散青少年的调查摸底、结对帮扶,将他们纳入正常社会管理范围,实现有效教育管理;团省委与省司法厅等厅局合作,组织华师等高校青年志愿者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爱心帮教行动”,通过结对帮扶,加强对在押未成年犯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取得良好效果;省民政厅牵头,继续抓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现了我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全国联网,积极探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新模式。省劳动厅牵头,加大对侵犯未成年合法劳动权益的打击力度,把进城务工青年纳入法律援助的重点范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进城务工青年的欢迎;由省妇联牵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帮助管理力度,为数万多名“留守儿童”组织了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和生活帮扶。
(五)加强建设,预防工作基础不断夯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做好预防工作的前提,工作重点在基层。在规范建设的基础上,将省12355青少年维权平台成建制地移交给广州;同时,积极开展创建“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青少年维权阵地建设,到目前共有志愿者2186人,培训志愿者1164人,接收法律咨询案件3625件,心理咨询案件2813件,回复电子邮件126次,处理来信咨询案件11件,为青少年提供快捷、全面的维权服务。依托社区法律学校、社区家长学校、自护学校等,推进青少年自护教育,帮助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防范侵害。根据违法犯罪青少年中无业闲散青少年占到70%的情况,重点加强社区预防工作,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扎实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推动“青少年维权岗”进社区,探索闲散无业青少年社区管理办法,进行青少年事务社区试点工作,努力把工作重心、措施和人员落实到社区。此外,进一步加强了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工作。一年来,犯罪研究会在开展调研、推动立法、理论研究、法制教育等方面都作出了一定贡献。今年4月,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议召开,决定以加强对外交流、创办会刊、举办论坛等为重点进一步促进犯罪研究会活跃。
总之,2006年及今年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以“为了明天工程”为统揽,以特殊青少年群体为重点,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潜力尚未有效调动和充分挖掘,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工作基础尚不牢固,工作开拓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而全省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却依然十分严峻,据统计,2006年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比上年增长2%,达8824人。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思路,求真务实,切实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抓紧抓好。
      二、2007年今后一段时期工作设想
2007年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继续以“为了明天工程”为统揽,以宣传贯彻《广东省预防未成年犯罪条例》为重点,以完善自身建设为保障,切实加强青少年犯罪的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继续深化实施预防和保护青少年工作的品牌项目,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量力而为,务求实效,努力实现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切实加大《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今年是《预防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是今年全省预防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宣传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撰写宣传提纲、《条例》解释文本或相关宣传材料;举办全省预防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开展《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动员和组织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报告会或座谈会;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途径开展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条例》的宣传工作中来,不断营造学《条例》,用《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调研,不断提升预防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要结合今年工作重点和社会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研。着手《广东省青少年保护条例》的前期调研,为修订该项《条例》作好相关准备;认真开展城市流浪乞讨青少年状况调研,进一步促进流浪乞讨青少年救助帮扶工作;进一步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村困难及闲散青少年的生存发展状况,深入农村开展调研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对策;切实发挥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理论研究和政策探索等方面的工作优势,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针对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三)坚持教育与服务并重,突出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预防工作。继续在广大青少年当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谐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现代公民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青少年。要进一步创新教育方式,力戒枯燥说教,用当代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教育,增强教育实效。要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于服务当中,尤其要提高对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不良问题青少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未成年犯、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治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工读教育的有关政策,制定工读学校建设规划,增强预防效果;继续开展“青春暖流”服务外来青年员工活动;继续实施以培训、维权和就业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百万农村青年发展计划”;积极建设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加大对引诱、控制、教唆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探索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新机制。制定有效措施,强化义务教育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防止和减少中小学生辍学、失学。深化以服务未成年犯和刑释解教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爱心帮教行动”;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强探索,进一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四)拓宽预防工作平台,着力加强“12355”和“青少年维权岗”建设。“12355”和“青少年维权岗”是有效提升预防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要利用各种方式扩大宣传,提高12355和青少年维权岗在青少年中的知晓率。在做好现已开通“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工作的基础上,扩大12355热线地级市的覆盖面,争取明年在各地级市全面开通;进一步增强12355的服务功能,通过建立合作协调机制,提升服务实效;要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深入基层主动开展服务和建立12355服务综合服务网站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影响;要进一步深化在15个系统中开展的“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各个维权岗要主动向社会公布青少年维权承诺,公开工作职责和热线电话,增强群众的信任和了解,通过加强监督、组织检查、征求意见、开展评议等形式,把创建工作置于群众和青少年的监督之下;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要与社区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组织开展各种维权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密切关心青少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每年为社区青少年办1至2件实事、好事。真正发挥12355和青少年维权岗在服务广大青少年、促进预防工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以网吧整治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不健康的网络文化、非法网吧是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今年要继续加大网吧整治力度,优化网络环境。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管理,密切配合,对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网吧予以严厉打击。各级团组织和预防机构要积极主动参与到网吧整治工作中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认真配合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要广泛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帮助青少年脱离网瘾,健康上网。同时,针对不健康“口袋”图书、摇头丸、校园暴力等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禁毒斗争,坚决查处传播色情、暴力、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电子信息和游戏软件等产品,把不良社会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完善自身建设,提升预防工作能力。省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自身建设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预防工作的活力、水平和效果。要突出抓好制度和机制建设,在完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交流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活跃;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工,落实各成员单位重点工作的责任制。要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深入基层调研,及时了解基层和青少年情况,加大对各市预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服务青少年的工作力度。要强化预防办“综合、协调、督办、调研”等职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决策的落实;完善奖惩机制,按照省综治委的部署,认真做好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预防工作的考评。
    各位领导、同志们,2007年今后一段时期的任务很多,很重,希望各成员单位领导切实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预防办认认真真地抓好贯彻落实。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团结一致,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打造“平安广东”、建设“和谐广东”作出新的贡献,以更好的成绩迎接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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