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联发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共青团 >> 资料中心 >> 文件制度库 >> 团粤办联发 >> 正文

团粤办联发〔2016〕1号 关于充分发挥队刊作用做好少先队员引导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联发 点击数:5421 更新时间:2016/3/7 9:54:11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少工委,各县(市、区、中心镇)团委、少工委:

团省委主办的队刊《少先队员》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的优秀少儿期刊,一直以来在引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向广大少先队员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传达团省委、省少工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队刊《少先队员》的宣传阵地作用,引导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队刊在少先队工作中的作用

《少先队员》是我省少先队工作和校园文化阵地宣传的主流媒体,近年来围绕中小学生学习、生活、成长的具体需求开展服务,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等知识的介绍深受读者喜爱,在少年儿童中产生广泛影响;在办刊和举办少先队活动的过程中,将素质教育的要求转化为中小学分年级的认知、情感、行为等具体内容,根据不同的年龄群体特点,潜移默化引导和影响少年儿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通过宣传报道优秀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很好地展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成果,加强了少先队组织的广泛交流,切实促进了少先队校园文化建设。

各级团队组织和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要在学校、学生家长和学生中广泛宣传《少先队员》,让他们了解队刊、认识队刊,进而把使用队刊作为每个少先队员学习少先队知识,了解少先队动态,开展少先队活动,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二、积极开展组织订阅工作

各级团队组织要把队刊作为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引领的一个良好途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健全机制,切实抓好队刊的发行和使用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学校订阅。要向基层少先队组织宣传队刊(队刊不属于教辅材料),解决订阅队刊的“空白区县”、“空白校”的问题。要积极争取本地教育部门支持,切实把队刊的宣传订阅和使用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县(市、区、中心镇)团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统计好本地区征订数,并及时将征订数报《少先队员》发行部。【《少先队员》分3个版本,每个版本一学期18元/份,一年(共12期)36元/份,以一学期、一年为单位征订都可。其中“新苗圃”版适合小学一、二年级学生阅读,“成长树”版适合三至六年级学生阅读,“知识路”版适合五、六年级及初中学生阅读。】

三、加强杂志款项的结算管理工作

各级团委、少工委以及有关发行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少先队员》杂志的结款工作,指定专人专办,保证杂志款按时缴交。同时,要做好杂志订阅款的管理,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纪律,不得挪用杂志款。目前仍拖欠《少先队员》杂志款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缴交,及时结算,以保证《少先队员》杂志出版与发行工作的正常进行。

 

订阅联系人: 陆志峰  郭晓东  王伟强  丘丽环  

联系电话:   020-87656679   37651783

电子邮箱:   sxdy11@126.com

杂志款结算联系人:冯绮萍 020-87305058

 

    少先队员官方微博:少先队员杂志社ⓥ

少先队员杂志投稿邮箱:sxd@gdyouth.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青春广东新闻
南方plus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官方微博

广东共青团
bili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