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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文艺名家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809 更新时间:2016/11/3 11:47:38

(点击下载原文)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的育人塑人功能,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相关安排,拟于10月至12月期间开展文艺名家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文艺名家进校园活动。面向高校大学生,举办文艺名家进校园活动。邀请文化艺术界名家走进高校,通过专题讲座、访谈、互动交流等形式培养青年对文化艺术的兴趣,加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

        (二)艺术作品进校园活动。开展艺术作品进校园活动,将优秀书画、纪录片、电影作品等引进校园,提升学生鉴赏能力,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文艺普及工作对学生的教育意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配合团省委文艺名家、艺术作品进校园工作部署,做好场地安排、观众组织、宣传推广等工作,并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2.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相关资源加大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3.真抓落实,报送材料。活动期间,每所高校至少举办1场“文化艺术名家进校园活动”和1场“艺术作品进校园”。活动期间,组委会将在部分高校安排文化艺术名家走进校园和艺术作品进校园,请各高校积极配合。活动材料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高校+活动”命名,打包发送至学校部工作邮箱。报送材料应包括《名家进校园活动报送表》(见附件)、 活动现场及线上宣传截图、总结材料等。此项工作将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依据之一。

    

        联系人:团省委学校部 蔡立林展翰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学校部工作邮箱:tswxxb3@163.com 

  

团省委学校部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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