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定于今年秋季学期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
活动分为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
1.校内创建活动(2016年11月底前):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基层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鼓励高校采取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遴选,每所高校可推荐3到5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候选对象须在校内进行公示)至省级团委学校部。
2.省级遴选活动(2016年12月中旬前):各省级团委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按照分配名额的120%(见附件1),对各高校推荐对象进行遴选,报送至团中央学校部。
3.全国遴选活动(2016年12月中下旬):团中央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事迹展示、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方式,确定1000个“活力团支部”并通过有关媒体平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团中央学校部名义在有关媒体平台正式发布结果名单,并进行通报表扬,发放电子证书。
请各高校团组织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于2016年11月28日前将“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候选对象须在校内进行公示)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
联系人:林展翰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学校部邮箱:xxb@gdcyl.org
附件:
1.“活力团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3.“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团省委学校部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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