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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6〕57号 关于开展2016年“青网计划”——广东青少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6812 更新时间:2016/8/17 1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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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6〕57号

关于开展2016年“青网计划”——广东青少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文广新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广大共青团员的先进性和当代青年的担当精神延伸到网上,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决定联合在全省继续开展2016年“青网计划”——广东青少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以下简称“青网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清朗网络,我们在行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设立“青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统筹和指导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系列行动的顺利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发挥平台作用,激活网络文明管理载体。一是基于“广东志愿者”平台(www.gdzyz.cn),设定青少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工作成效与服务时间的换算规则。鼓励各级志愿者组织和个人充分发挥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平台活跃度,年内各市级、高校志愿者组织通过平台发起项目不少于8项,县级不少于4项,每名志愿者通过平台报名参与活动不少于3次。二是举办“寻找网络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讲好志愿故事”等系列活动,广泛挖掘和征集一批在重大政策、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发挥正面引导作用的优秀志愿者和文字作品,引导广大网民自觉传播和弘扬正能量。优秀作品将自动入选“青网计划”网络文化精品库。活动工作方案参见附件2。

(二)强化基层组织,培育青年志愿者骨干力量。一是完善网络文明志愿者组织的架构,年内实现县级以上团委、高校团委普遍成立网络文明促进会,其机构职能、组织架构、人员管理、阵地建设等须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3),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二是通过各类网络主题活动,遴选一批表现突出、能力过硬、立场坚定的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骨干,以集中培训、微信交流、沙龙研讨、刊物出版等多种形式对其进行凝聚培育。年内组织省级网络文明志愿者骨干专题轮训2-3期,每期规模不少于100人;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1-2期,每期规模不少于50人。

(三)打造文化精品,畅通部门联动协作渠道。一是打造“青网计划”网络文化精品库,充分整合成员单位资源,结合已有工作精心谋划,重点发动各级共青团、教育、公安、文化系统,策划制作一批网络文化精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优秀网络游戏、网络文学作品、动漫、歌曲、网络剧、微电影、HTML5页面等。二是紧扣国庆、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点,充分发挥各级互联网行业团工委作用,组织开展绿色网络、网络励志、素养提升、网络关爱等类别的网络文明主题活动。“青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切合社会民生需求、公益创意好、可操作性强、发展前景佳的网络文明主题活动予以传播推广。

(四)整合各方资源,创新网络文明服务项目。一是开展以网络辟谣为核心的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项目,组建以各高校专家学者和在校学生为主的网络辟谣专业志愿者队伍,以微信谣言数据和“广东志愿者”平台为起点,对网络谣言做筛选核查发布,探索形成“青年参与、专家指导、各界联动”的常规模式。二是开展举报不良信息进基层项目,选取若干地市为试点,组织主题集中宣传月,线上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线下依托“青年之家”、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实体阵地,开设一体化举报端口,并与扫黄打非、网信、教育、公安部门形成联动,构建举报处置不良信息O2O创新机制,推动“扫黄打非”、净化网络工作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

    四、职责分工

(一)各级团委:团省委负责活动整体统筹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广东志愿者”平台升级工作,制定网络文明志愿者工作成效与志愿服务时间的换算规则,牵头负责“寻找网络正能量”活动,参与打造“青网计划”网络文化精品库,组织实施网络辟谣、举报不良信息等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项目。各地市、高校团委配合团省委的各项活动,具体负责建立网络文明促进会,推荐培育本级网络文明志愿者骨干,组织本级网络文明志愿活动。

(二)各级网信办:将“青网计划”纳入本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总体安排。对“青网计划”的整体实施、本级互联网行业团工委的建设运营进行统筹指导并提供资源支持。共同建设“青网计划”网络文化精品库。为网络文明志愿者举报网络不良信息提供端口,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清理。

(三)各级文明办:将“青网计划”纳入本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格局。为文化产品和主题项目的策划、制作、传播、推广予以资源支持。支持“广东志愿者”平台功能升级,指导参与网络文明志愿者工作成效与志愿服务时间换算规则制定。

(四)各级教育部门:支持高校成立网络文明促进会、开展相关网络文明志愿活动。积极举荐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骨干,踊跃推报各类主题作品。联合开展举报不良信息进基层项目。

(五)各级公安部门:支持网络辟谣志愿服务项目,组织网监部门参与,并积极组织线下调查,查处谣言源头及散布者,建立网上网下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举报不良信息进基层项目。

(六)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牵头开展举报不良信息进基层项目,引导广大青年朋友远离不良信息的侵害,建设文明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七)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开展举报不良信息项目工作,对相关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且拒不整改的网站依法予以关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地各单位要把“青网计划”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精心策划开展各类网络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使“青网计划”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各地各单位要参照此方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整合资源,广泛发动。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各级共青团、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公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信管理等要加强联动,切实完成活动任务。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充分利用线上新媒体平台和线下实体阵地,重点调动各级团组织、学校、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共同扩大“青网计划”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加强宣传,擦亮品牌。各地各单位要积极调动本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力量,做好项目动员和理念传播,提升“青网计划”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引导青少年用好“广东志愿者”平台,形成随时随地参与网络文明志愿服务的良好习惯。各地各单位每季度至少上报一次工作简报至团省委宣传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队伍建设、活动开展、项目推报等方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团 省 委:殷炀榜,电话:020-87185647

省网信办:石雄东,电话:020-87195256

省文明办:李浩凌,电话:020-87185239

省教育厅:周中桅,电话:020-37627462

省公安厅:包国琦,电话:020-83119609

省文化厅:李俊鹏,电话:020-37803885

省新广局:曾凡旅,电话:020-61228031

省通管局:陈逸菁,电话:020-87604233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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