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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6〕24号 关于召开团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4644 更新时间:2016/4/25 10:08:25

关于召开团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团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定于2016年4月29日在广州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29日(周五)上午9:00—11: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珠岛宾馆八角楼二楼东湖厅

三、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介绍团省委改革的总体考虑和主要举措,对各地改革提出要求。

四、参会人员

1.团省委书记班子、常委;

2.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书记,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国资委团委、省地质局团委书记,广州军区政治部青年处、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负责同志,有关高等学校团委书记,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书记,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书记、驻粤团工委书记;

3.在粤团十七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团十七大代表;

4.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五、议程安排

1.传达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2.参会代表主题发言(发言人员另行通知);

2.团省委书记池志雄讲话。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26日16时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1)报会务组。各地的团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团省委常委、参加团十七大的部分青年代表(见附件2)由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统一通知并汇总报名。

2.会议内容重要,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事由无法参会,须以单位名义书面报会务组,并改派本单位另一位负责同志参会。

3.广州地区以外的参会人员如需安排4月28日晚住宿,请在报名时一并注明,并请于4月28日下午15时后到广州珠岛宾馆湖滨楼(地址: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总机:020-87190888)报到。

    

附件:1.参会回执

            2.由地市负责通知参会的团中央委员及候补委

               员、团省委常委、参加团十七大的部分青年代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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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组联系人:曹明炜 、陈俊宇

电话/传真:020-87185629,87185611

邮  箱:tsw5611@126.com

 

                         

                                团省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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