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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2015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请经费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811 更新时间:2016/6/22 18: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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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少工委:

2015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共筹集爱心捐款人民币827.7216万元。目前各地市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基金理事会严格按照《广东红领巾基金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团粤联发〔2015〕84号文件 《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经基金审核监督委员会审批,支持各地项目经费585.4043万元,将于近期通过广东青基会下拨给各地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下拨说明

2015年度广东省红领巾基金支持的项目主要分12类:1.希望家园新建项目;2.希望家园运作项目;3.特困、遭遇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家庭少先队员资助;4.地市“爱心汇聚小鸟巢”活动经费;5.贫困地区农村少先队组织建设资助;6.少先队组织开展的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项目; 7.“红领巾牵手行动”项目;8.支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经费; 9.“幸福厨房”建设项目;10.农村少先队小队干培训项目;11.少先队课题研究项目;12.其他项目。

团省委少年部将把通过审核的各地申报项目具体情况电子版发到各地市团委学少部邮箱。请各地市团委收到通知后,于2016年7月8日前向广东青基会开具项目经费财政收款收据,并将收款帐号报广东青基会。广东青基会收到收据后即下拨项目款。审核通过的项目明细将以邮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地市团委邮箱。

二、省级“希望家园”新建项目说明

根据各地市项目申报情况,批准新建省级“希望家园”数量为71所。“希望家园”名称统一以所在地村或学校命名,硬件建设要求按照全省统一的希望家园VI视觉识别系统规范(请各地市自行在省少工委网站(http://www.gd61.org/)的下载专区下载模版)要求制作并悬挂“希望家园”铭牌。铭牌落款为:“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广东红领巾基金”。管理经费待“希望家园”硬件建设完成验收后,各地市团委再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在基金2016年度项目经费中申报。

此次审批通过的71所“希望家园”新建项目要求在2016年11月15日前全部建好,并于2016年12月1日前向省少工委办公室报送“希望家园验收表”(见附件2)和内外设施布置照片。

三、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规范建设标准

(一)建设流程

省级“希望家园”新建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物资采购项目及预算(附件3),安排专人跟进采购物资,采购须于收到经费后1个月内完成。新建“希望家园”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制作并悬挂铭牌。

(二)验收程序及所需材料

1.物资采购后需按类别拍照存档,凭相应票据向申报单位报销,并把票据复印存档;

2.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并在采购表签字验收(附件3),并盖采购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3.“希望家园”的验收照片需含学生活动照片1-2张,悬挂牌匾近远景各1张,各项活动规范KT板悬挂照片1张;

4.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表(附件2),并附上以上要求的材料寄到省少工委,此验收程序需在经费到账后三个月内全部完成。

(三)管理经费申请程序

各示范点开展活动的经费可凭相应票据(一般不含行政支出,只能与留守少年儿童相关)在下一年度的广东红领巾基金申报相应的活动经费。

四、款项的使用和工作要求

(一)项目经费下拨至各地市后,由各地市团委根据其有关县(市、区)的项目申报情况,做好经费下拨及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市团委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切实管理好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程序规范。

(二)各地市要督导县(市、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确保款项全部用于资助对象。任何经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收据,资助项目要有签领表,“希望家园”建设项目要有验收表,活动项目支出要有方案、预算、决算及相应合法票据,并不得含任何行政支出,各地市广东红领巾基金监督审核委员会要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三)建立财务收支台账,明细每笔费用的收支情况,记录完整,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要对经费的使用成效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举办的相关活动成效形成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进行归档管理报省少工委。

(四)各地市要按进度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按时上报验收材料。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验收内容包括:1.项目支出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3张代表性的照片;3.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新建“希望家园”项目还需提交新建“希望家园”验收表、希望家园建设物资采购表、购置相关物品票据复印件。特困、遭遇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家庭少年儿童资助项目还需提交资金签收表。各项目实施单位须于2016年11月21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地市团委。各地市团委负责汇总本地所有项目的验收材料,连同本地市项目实施总体情况报告,于2016年12月1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发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验收报告上交情况列入各地市少工委工作考核量化指标,请各地市少工委按时上报。

   

联系人:

省少工委办公室:黄滟珺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传    真:020-87185621

邮    箱:gdhonglingjin@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广东青基会:岑小帆

联系电话:020-87301821

 

附件:1. 广东红领巾基金2015年度各地市项目分配表

 2.“希望家园”验收表

 3.“希望家园”建设物资采购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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