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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综治委预防办[2007]1号:关于开展2006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4072 更新时间:2007/5/11 11:11:56

 

关于开展2006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检查考核的通知

 

 

粤综治委预防办[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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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的有关要求,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地级以上市2006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请各地依据《广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自评,并于517日前将自评材料、自评分数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权益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的自评和申报材料对各地进行评分。

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构建和谐广东的重要意义;要以这次考核为契机,认真总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结合实际提出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要认真负责,仔细对照《广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填写考核表,撰写本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总结材料。

联系人:曾锦涛;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358767313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路1号大院,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权益部);邮编:510080电子邮箱:tswqyb@yahoo.com.cn

 

 

附:1广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22006年度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表

 

 

 广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检查考核  通知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省综治委主任、副主任 

送: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综治委预防办         2007511印发

(共印45份)

 

 

 

 

 

 

 

 

附件1

广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

犯罪工作考核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基层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在省综治委的领导下进行,由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考核工作遵循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核内容: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基础建设、工作开展、实际成效和创新实践等方面进行考核。主要有八个方面内容:

    (一)组织建设(共16分)

    1、成立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3分)

    2、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下简称预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制度、有考核。(3分)

    3、市预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2分)

    4、市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2分)

    5、市预防工作年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分)

    6、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日常工作规范。(2分)

    7、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2分)

(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共12分)

1、强化德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首要地位,广泛开展“雏鹰争章”、“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民族精神代代传”等实践活动,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性。(2分)

2、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每个市、县(区、市)都建有青少年宫。(2分)

    3、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做到法制教育、教材、师资和课时的“四落实”。(2分)

    4、各地级以上市建立23所“有计划、有场所、有教师、有教材、有对象”的示范性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2分)

5、中小学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对学生开展四次法制教育。(2分)

6、建立永久性青少年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2分)

    (三)专项整治工作(共14分)

    1、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网站、声讯台的监管,清除不良网络信息和电子信息产品,整治违规经营的网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3分)

    2、净化校园环境,严禁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图书、“粗口歌”、游戏软件等不良文化产品流入校园。(3分)

    3、取缔学校周围200以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杜绝各种彩票侵入校园,铲除校园周边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3分)

4、严厉打击侵害中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2分)

5、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大力推进“青少年拒绝毒品行动”。(3分)

    (四)社区青少年预防工作(共18分)

    1、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开展社区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普查工作,建立社区青少年管理档案, 形成学校、社区间信息通报和沟通机制。(2分)

2、建立有街道、公安、教育、文化、司法等有关单位参加的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有关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预防犯罪等事务。(2分)

3、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市级“维权岗”创建领域不少于8个行业、系统,开展多种形式“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2分)

4、成立社区法律志愿服务队、专兼职社工等形式的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开展社区青少年“一助一、多助一”结队帮困、帮教等志愿服务活动。(2分)

    5、开通“12355热线或设立社区心理辅导室和热线电话,为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服务。(3分)

6、落实“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扩大社区预防计划试点范围,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的创建。(2分)

7、全年无涉及青少年的重大案件。(2分)

8、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低于本市前三年平均值。(3分)

    (五)在校学生预防工作(共12分)

    1、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限制开除劝退中小学生。(2分)

    2、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重视解决校园暴力问题。(2分)

    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开展各类青少年自护系列教育活动。(2分)

    4、加强和改进工读学校建设,提高办学质量。(3分)

    5、在校生犯罪比例低于本市前三年平均值。(3分)

(六)重点群体的预防工作(共15分)

    1、继续实施“青春暖流”行动、深化“千校百万”培训计划,倡导打工文化,解决外来青年员工的欠薪、超强劳动、人身伤害等突出问题,保护外来青年员工的合法权益。(3分)

    2、加大接受流浪儿童救助设施的建设,严厉打击引诱、胁迫流浪儿童从事乞讨、卖艺、盗窃等案件,努力维护流浪儿童的合法权益。(3分)

3、做好青少年罪犯、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青少年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3分)

4、认真研究服刑人员子女的教育、就业、生活、管理等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3分)

5、加强对贫困家庭子女的救助帮扶,使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失学的比例低于本市前三年平均值。(3分)

    (七)预防宣传及调研工作(共8分)

    1、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工作,预防工作经验和做法在新闻媒体和内部简报上及时报道和刊发。(2分)

    2、预防工作情况、信息无漏报、瞒报、迟报等现象,每月向省预防办报送有关信息至少一条。(2分)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本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分)

4、每年针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深入的专题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分)

(八)积极创新预防工作(共5分)

    1、大胆开拓、创新预防工作,形成在全国首创、成效明显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或全省介绍推广。(3分)

2、针对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或联合多个系统、单位共同制定有关创新性、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促进预防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取得明显实效。(2分)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  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时间自当年11日起至1231止。

    第六条  考核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档案、进行问卷调查、数据测评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各市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如实向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第七条  考核实行记分制,满分100分。考评时,项目扣分可扣至0分,不计负分。最后,将总分换算成3分制,纳入省综治委对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考核情况将与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表彰奖励挂钩。

第四章   

    第八条  各市可根据本考核办法制定实施办法,从实际出发量化有关指标,对本区域内县(区)级进行考核。

第九条  本办法经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

2006年度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工作考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

   

满分

自评

考核小组评分

组织建设

成立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

3

 

 

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下简称预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制度、有考核。

3

 

 

市预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

2

 

 

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

2

 

 

市预防工作年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

 

 

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日常工作规范。

2

 

 

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

 

 

 

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强化德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首要地位,广泛开展“雏鹰争章”、“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民族精神代代传”等实践活动,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2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每个市、县(区、市)都建有青少年宫。

2

 

 

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做到法制教育、教材、师资和课时的“四落实”。

2

 

 

各地级以上市建立23所“有计划、有场所、有教师、有教材、有对象”的示范性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

2

 

 

中小学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对学生开展四次法制教育。

2

 

 

建立永久性青少年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

2

 

 

专项整治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网站、声讯台的监管,清除不良网络信息和电子信息产品,整治违规经营的网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3

 

 

净化校园环境,严禁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图书、“粗口歌”、游戏软件等不良文化产品流入校园。

3

 

 

取缔学校周围200以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杜绝各种彩票侵入校园,铲除校园周边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3

 

 

严厉打击侵害中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

 

 

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大力推进“青少年拒绝毒品行动”。

3

 

 

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开展社区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普查工作,建立社区青少年管理档案, 形成学校、社区间信息通报和沟通机制。

2

 

 

建立有街道、公安、教育、文化、司法等有关单位参加的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有关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预防犯罪等事务。

2

 

 

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市级“维权岗”创建领域不少于8个行业、系统,开展多种形式“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

2

 

 

成立社区法律志愿服务队、专兼职社工等形式的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开展社区青少年“一助一、多助一”结队帮困、帮教等志愿服务活动。

2

 

 

开通“12355”热线或设立社区心理辅导室和热线电话,为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服务。

3

 

 

落实“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扩大社区预防计划试点范围,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的创建。

2

 

 

全年无涉及青少年的重大案件。

2

 

 

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低于本市前三年平均值。

3

 

 

在校生学预防工作

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限制开除劝退中小学生。

2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重视解决校园暴力问题。

2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开展各类青少年自护系列教育活动。

2

 

 

加强和改进工读学校建设,提高办学质量。

3

 

 

在校生犯罪比例低于本市前三年平均值。

3

 

 

 

 

 

 

 

重点群体的预防工作

继续实施“青春暖流”行动、深化“千校百万”培训计划,倡导打工文化,解决外来青年员工的欠薪、超强劳动、人身伤害等突出问题,保护外来青年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加大接受流浪儿童救助设施的建设,严厉打击引诱、胁迫流浪儿童从事乞讨、卖艺、盗窃等案件,努力维护流浪儿童的合法权益。

3

 

 

做好青少年罪犯、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青少年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3

 

 

认真研究服刑人员子女的教育、就业、生活、管理等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3

 

 

加强对贫困家庭子女的救助帮扶,使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失学的比例低于本市前三年平均值。

3

 

 

预防宣传及调研工作

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工作,预防工作经验和做法在新闻媒体和内部简报上及时报道和刊发。

2

 

 

预防工作情况、信息无漏报、瞒报、迟报等现象,每月向省预防办报送有关信息至少1

2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本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

 

 

每年针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深入的专题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2

 

 

积极创新预防工作

大胆开拓、创新预防工作,形成在全国首创、成效明显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或全省介绍推广。

3

 

 

针对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或联合多个系统、单位共同制定有关创新性、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促进预防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取得明显实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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