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标兵)申报表
填报单位: 市 县(市、区) 申报类别(标兵或能手):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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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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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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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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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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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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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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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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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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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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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名称、何时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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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 的技术水 平和经济 、社会效 益及获得 主要荣誉 (200字) |
(另附具体事迹材料) | ||||||
单位(村委 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上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申报条件:(1)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67年3月30日后出生);(2)政治合格,作风正派扎实;(3)从事生产经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4)从事农业技术开发工作成果丰硕;(5)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成效显著;(6)有志于现代农业建设,并有行动;(7)在群众中有威信。标兵原则上从能手中产生。2.推荐数量:各市按照每县(市、区)10名推报,其中标兵每县(市、区)可推报1名。3.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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