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过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吴韵婷同志为我委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或有其它问题,请向团省委组织部反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
1 |
吴韵婷 |
女 |
991991301209 |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
公示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8日(共7天)
监督电话:020-87185617
传 真:020-87195617
共青团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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