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12〕92号
关于加强广东共青团微信应用工作的通知
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省直团工委及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各省驻粤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推动形成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系统化格局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运用新媒体手段凝聚和引导青年,现就加强共青团微信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2年10月中旬前,全省各级团组织利用腾讯官方微博账号开通微信,并根据所联系的不同青年群体在微信账号开设微信群(讨论组),每个微信群(讨论组)凝聚50名左右优秀青年,初步形成覆盖全省2万名青年骨干的广东共青团微信集群。
二、联系对象
微信群联系对象为各界优秀青年、青年组织负责人等青年精英群体。
三、工作内容
1、开通微信
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按照联系对象群体特点,分别面向团干部、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其他青年骨干开通微信群(讨论组);各高等院校团委主要面向团委、学生会、社团干部开通;省直团工委及省直有关单位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各省驻粤团工委主要面向所服务的青年骨干开通。
2、发布内容
各级团组织通过微信,每天固定发布粤团早读、青工学堂等内容。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发布各级党团重要信息。
3、群组管理
各级团组织指定一名微信管理员,对微信进行管理,定期发布内容,确保微信正常运作。团省委将开通两个管理员微信账号,发布粤团早读、青工学堂等内容,由各地市微信管理员及时转发至所管理的微信群(讨论组)。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定位,有效覆盖
广东共青团微信集群主要用于联系各界青年精英。各级团组织要对微信覆盖对象进行挑选,重点选择在青年群体中有能力、富才干,有一定号召力的青年精英或青年领袖,确保有效覆盖,保证信息的有效传播。
2、加强互动,提高实效
积极探索发挥新媒体优势与共青团整体工作的有机结合,增强共青团组织与青年的有效互动。通过微信宣传共青团工作,征集青年意见建议,提高青年工作的实效性,提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满意度。
3、强化管理,防范风险
明确信息发布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明确政务微信与个人微信的边界和功能定位,避免在微信上发表情绪化的个人观点、看法和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避免在团干部个人微信上发布不当言论。
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开通微信,并填写《微信及管理员信息收集表》(见附件),于9月20日前报至团省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省直团工委及省直有关单位团委,省国资委团委由团省委宣传部汇总。各高等院校团委由团省委学校部汇总。各省驻粤团工委由全国驻粤团工委联络办公室汇总。信息汇总后,由团省委宣传部联系腾讯公司统一对微信群(讨论组)进行扩容。
宣传部联系人:卢拓妍
电话:020-87185647
微信号:tswxcb
学校部联系人:张馨元
电话:020-87185614
微信号:guangdongxuelian
全国驻粤团工委联络办公室
联系人:安娜
电话:020-87185617
邮箱:25840330@qq.com
附:微信及管理员信息收集表
团省委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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