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
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各高校、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主办的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顺利开展。为总结回顾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开展情况,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决定举办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二、地点:
广州大学(广州大学城)演艺中心
三、参加人员:
1、团省委、省教育厅及有关厅局领导
2、广州地区本科高校领导;
3、广州地区高校团委书记(非广州地区高校可根据实际派人参加活动,并请于12日中午前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4、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顾问;
5、获奖学生代表(各项文化活动获得一等、二等奖的同学,每个获奖项目派1名代表参加);
6、大学生代表。其中广州大学150人、中山大学40人、华南理工大学40人、暨南大学40人、华南农业大学40人、南方医科大学40人、广州中医药大学40人、华南师范大学40人、广东工业大学40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40人、广东商学院40人、广东药学院40人、星海音乐学院40人(不含获奖学生代表)。
四、活动内容:
闭幕式晚会主要内容包括:
1、对文化艺术节十个项目分类进行颁奖。颁奖范围为每个项目获得一等、二等奖的同学(集体获奖项目派一名代表参加);
2、评委嘉宾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特别是对个别突出的获奖作品进行点评;
3、文艺类大赛部分优秀节目进行现场表演(具体节目将直接通知有关高校);
4、颁发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
五、注意事项:
1、进场时间安排:各有关高校团委书记请于当天19:30进场,大学生代表于19:00进场,领奖的同学于下午14:00到现场参加彩排;
2、各高校可自行准备校旗、团旗、字牌;
3、在晚会开始前,将举行拉歌活动,请各高校提前准备好,并安排专人组织本校学生参与拉歌活动;
4、请各本科院校高校团委落实校领导参加活动事宜,并请各高校领导于19:45在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演艺中心贵宾室休息;
5、请各有关高校落实本校参加领奖的同学参加活动。
联系人:潘剑勇、李春荣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团省委学校部
二○○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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