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共青团 >> 工作交流 >> 新闻动态 >> 正文

关于举办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新闻动态 点击数:4062 更新时间:2007/1/10 16:31:29

 

关于举办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

 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各高校、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主办的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顺利开展。为总结回顾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开展情况,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决定举办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711320002130

二、地点:

广州大学(广州大学城)演艺中心

三、参加人员:

1、团省委、省教育厅及有关厅局领导

2、广州地区本科高校领导

3、广州地区高校团委书记(非广州地区高校可根据实际派人参加活动,并请于12日中午前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4、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顾问;

5、获奖学生代表(各项文化活动获得一等、二等奖的同学,每个获奖项目派1名代表参加);

6、大学生代表。其中广州大学150人、中山大学40人、华南理工大学40人、暨南大学40人、华南农业大学40人、南方医科大学40人、广州中医药大学40人、华南师范大学40人、广东工业大学40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40人、广东商学院40人、广东药学院40人、星海音乐学院40人(不含获奖学生代表)。

四、活动内容:

闭幕式晚会主要内容包括:

1、对文化艺术节十个项目分类进行颁奖。颁奖范围为每个项目获得一等、二等奖的同学(集体获奖项目派一名代表参加);

2、评委嘉宾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特别是对个别突出的获奖作品进行点评;

3、文艺类大赛部分优秀节目进行现场表演(具体节目将直接通知有关高校);

4、颁发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

五、注意事项:

1、进场时间安排:各有关高校团委书记请于当天1930进场,大学生代表于1900进场,领奖的同学于下午1400到现场参加彩排;

2、各高校可自行准备校旗、团旗、字牌;

3、在晚会开始前,将举行拉歌活动,请各高校提前准备好,并安排专人组织本校学生参与拉歌活动;

4请各本科院校高校团委落实校领导参加活动事宜,并请各高校领导于1945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演艺中心贵宾室休息;

5、请各有关高校落实本校参加领奖的同学参加活动。

 

联系人:潘剑勇、李春荣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团省委学校部

                      ○○七年一月十日

 

 

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青春广东新闻
南方plus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官方微博

广东共青团
bili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