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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机关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16850 更新时间:2012/8/14 9:38:15

为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团省委机关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广东省内(含中央驻粤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4人。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青年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2. 具有广东省户籍;  

3. 中共党员;

4. 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5.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6. 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有共青团工作经历或在校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团省委机关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须附照片);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3、本人在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的扫描件及电子版(需注明出处)。

 以上材料发送到团省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工作邮箱(tswgzxd@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选岗位代码”。团省委组织部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团省委组织部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1个职位。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考生本人所在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团省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陈女士、饶女士

联系电话:020-87185617,020-87185629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080  电子邮箱:tswgzxd@126.com

(五)发放准考证

团省委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共青团网(www.gdcyl.org)公布。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开考前发给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和共青团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题型为主观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范围人选。进入范围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心理测试。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所在单位同意函;2.任现职级的通知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均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选调职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5。资格审查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六、考察与体检  

(一)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和体检

团省委组织部对上述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广东共青团网(www.gdcyl.org)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选调干部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

 八、有关事项

 公开选调的笔试时间定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公告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团省委机关纪委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并受理对团省委相关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监督电话:020-87195618;联系人:武女士。

特别说明:本职位要求的“211工程”高校是指经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211工程”学校。具体学校名单请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 信息公开专栏。

 附件:

团省委机关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团省委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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