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委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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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宇同志在“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文章所在栏目:团省委领导讲话 点击数:9473 更新时间:2012/5/29 8:53:54

在广州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团广东省委副书记  陈宏宇

(2012年5月18日)

尊敬的张军副院长、郑鄂院长、孙云晓副主任、方旋副书记,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下午好!

今天,广州中院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揭牌仪式,不仅是广州法院、广东省法院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州市、广东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史上的一件大事!在这里,我谨代表团广东省委,对研究基地落户广州中院表示热烈祝贺!对支持我省设立研究基地的最高法院、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领导表示衷心感谢!

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程。一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省共青团组织始终坚持加强与司法、综治、教育、妇联、高校等的协调合作,致力于推动青少年社会管理创新,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管、人大监督、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学校、社会团体、家庭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广州市是我省青少年工作的重要阵地。长期以来,广州市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在全国打造了具有广泛影响的少年审判工作品牌,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这个过程中,广州市各级团组织始终坚持拓宽思路、创新方法,积极协助、配合广州市法院开展少年审判工作,为少年审判特色工作机制的发展、完善作出了自己的努力。由广州中院和团市委等十余家单位共同发起的“羊城金不换工程”和“阳光少年行动”,已经成为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正因为广州市法院、各级团组织和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使得广州市的青少年工作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谱写出一首首用青春守护幼苗的激昂乐章。在这里,我谨代表团广东省委,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汪洋书记在我省纪念建团90周年活动上寄语广东青年,要进一步彰显青年的热情、朝气和活力,争做科学发展的奋力推动者、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者,在广东切实当好排头兵的伟大征程中成就青春理想。这次研究基地落实广州,为我省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研究平台,将大大提升我省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水平,对推动青少年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团广东省委将以汪洋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引,更加重视和支持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也希望广州中院、团广州市委和研究基地各成员单位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研究基地的平台作用,整合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资源,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上多出调研成果、出好成果,为党委政府加强青少年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参考,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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