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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09〕52号 关于表彰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014 更新时间:2009/10/19 17:13:03 文章录入:snbadmin 责任编辑:bgs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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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团粤联发〔2009〕52号
关于表彰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表彰在少先队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决定授予庄烨杨等10位队员第十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称号,授予黄施霖等326位队员2009年“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称号,授予王雪敏等10人第五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称号,授予苏岚颖等238人2009年“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授予毛湘玲等14人“广东省少先队突出贡献奖”,授予广东实验中学少先队大队等99个少先队大队2009年“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称号,授予广东实验中学08级初一(1)中队等281个少先队中队2009年“广东省少先队先进中队”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团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向先进学习的活动,团结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少先队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ОО九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 表彰 少先队先进集体 个人 决定 报:全国少工委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09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35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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