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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9〕19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058 更新时间:2019/5/22 21:35:48 文章录入:snbadmin 责任编辑:bgs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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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指示精神,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规范“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带动全省基层少先队建设全面发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办法(2015修订)》进行修订,现将《“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联 系 人: 李群英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 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 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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