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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联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发挥好《黄金时代》《少先队员》团属刊物宣传舆论引导作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510  更新时间:2019/1/3 17:01:57  文章录入:snbadmin  责任编辑:snb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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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少工委、教育团工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有关高等学校团委,省直属中小学校,各有关青年组织:

为进一步发挥团属期刊宣传作用,及时传达团省委、省少工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团省委直属新闻出版舆论阵地建设,现就做好《黄金时代》《少先队员》征订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体现政治引领加强协调力度。《黄金时代》《少先队员》是团省委主管的团刊队刊,近期分别获得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百种优秀报刊、广东省优秀期刊奖等国家级、省级先进荣誉称号。各级团队组织、团学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团抓学校”的要求,充分发挥刊物思想引领作用,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列入各中小学校向家长推荐刊物,推进发行工作。

二是制定得力措施扩大发行覆盖。各地、各系统团队组织要结合广东共青团改革要求,体现“大抓基层”的导向,确保机关、团队宣传阵地以及青年组织的一定订阅量;鼓励面向基层一线,增强学校、医院、铁道、民航、公路、电信等系统单位及营业网点的覆盖;关心当代青年思想动态,通过订阅或赠阅等方式为青年骨干提供优质精神食粮。特别是针对发行空白的区域、单位、行业领域,要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突破,确保团属刊物订阅工作不留死角。

三是落实保障机制严守工作纪律。各级团队组织应当落实保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主动抓牢协调工作。同时,各级团组织在进行团费使用审核时,应检查团属报刊的订阅情况。对征订工作有创新举措或进步明显的县(市、区),镇(街道)及学校,要给予对应的激励措施。

请各地团委、少工委、教育团工委抓紧落实发行工作,扩大团刊队刊在各级组织和青少年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组织征订过程中,要严守团中央“六条规定”等纪律,不得擅自搭配非团属报刊书籍,不得挪用杂志款,确保按时上缴。

附件:《黄金时代》《少先队员》订阅方式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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