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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8〕35号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109  更新时间:2018/10/10 16:42:01  文章录入:xxbadmin  责任编辑:bgsadmin

(点击下载原文)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体育局,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八大和省第十四次团代会工作部署,按照“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相关要求,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以下简称“文体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筑梦,灯塔引航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至12月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活动机构:设立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的各项统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活动内容
      本届文体艺术节设“思想政治引领类”“文化艺术类”“体育健身类”等三大类活动共12个项目(详细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1.面向参与活动的学校,设立“优秀组织奖”;
      2.面向参与指导的教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
      3.面向参与活动的学生,设立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策划。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灯塔工程”——广东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相关要求,将思想引领贯穿至文体艺术节的全过程、各环节,凸显思想政治教育和育人工作成效,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岭南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活动当中,致力于将本届文体艺术节打造成为一场内涵意义深远、形式多样活泼、学生喜闻乐见的新时代青春盛会,从而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的育人功能,促进大中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将文体艺术节作为本辖区、本系统、本学校文化体育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和学生需求,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到各级活动中。承办省级校园文体艺术节子项目的学校要充分结合专业优势和学校特色,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形式,有效发挥省级示范作用。各学校要广泛开展相关活动,为学生素质提升和综合发展搭建成长平台。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的过程报道和总结提炼工作,做到“事前有宣传、事中有报道、事后有总结”。积极整合新媒体平台和矩阵力量,有机结合“南粤青年说”形式、重视发挥“团学文创基地”作用,开发设计短视频、动漫卡通、H5小游戏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学生喜爱的宣传产品,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各学校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要求填写校级活动开展情况表(详细见附件2),并于2019年1月7日(星期一)下午17:30之前报送至组委会工作邮箱。

     

      附件:1.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活动方案
                2.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校级)活动开展情况表

     

     联 系 人:蔡立、张嘉诚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电子邮箱:
xxb@gdcyl.org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之三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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