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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发〔2018〕16号 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451  更新时间:2018/7/25 10:06:24  文章录入:bgsadmin  责任编辑:bgsadmin

团粤发〔2018〕16号 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的通知.PDF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

7月18日,共青团中央印发了《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中青发〔2018〕8号,下文简称《六条规定》),从坚持从严从实、防微杜渐的角度,围绕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提出六条规定。这是团十八届中央书记处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团十八大后以团中央名义印发的第一份文件,是十八届团中央书记处作出的庄严的政治宣示,表明了团中央勇于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团的决心和勇气,为全体团干部拉起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召开党组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深入传达学习《六条规定》精神,确保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团组织、每名团员。要将学习《六条规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切实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做到政治上要严、团的干部队伍建设要严、团员队伍建设也要严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团中央自觉向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高标准看齐,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的坚定决心,深刻学习领会团中央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反对宗派主义、反对脱离青年、反对飘浮作风、反对以公谋私、反对庸懒散漫的明确要求和丰富内涵。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严格对照《六条规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组织团干部开展自我剖析,切实提升理论素养、政治能力、工作本领和作风状态。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不折不扣落实《六条规定》要求。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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