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团粤办发〔2018〕24号 关于开展全省“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373 更新时间:2018/6/1 15:04:19 文章录入:qgbadmin 责任编辑:bgsadmin | |
|
|
团粤办发〔2018〕24号 关于开展全省“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地质局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 为组织引导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活跃基层团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团省委《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青年大学习”行动方案〉的通知》(团粤发〔2018〕8号)的部署安排,现定于今年6月起,在全省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全省基层团组织(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发动本地区基层团组织;各省级团工委、省有关单位团委,负责组织发动本系统(行业)基层团组织。 三、活动内容 结合《广东共青团“青年大学习”行动方案》工作安排,重点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和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央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等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 四、活动安排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开展,分为在线注册、上报材料、材料审核三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在线注册。参赛基层团组织在正式上报活动材料之前应先登陆专题网站(http://trjs.gdcyl.org),根据所属类别如实填写组织情况,完成账号注册。各基层团组织注册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借助活动平台发布不良信息的基层团组织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上报材料。各类基层团组织注册账号后即可上传活动材料参赛。活动材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现场图片(三者必须齐全)。其中,活动方案要求简洁、清晰,能够突出活动主题及目的意义;活动总结要求详细、全面,能够清楚反映活动的形式内容,参加对象、人数及活动成效;上传3-5张能够反映活动概况的活动图片,每张不大于200k。所有规定材料请于11月31日前完成上报。 (三)材料审核。各类基层团组织上报的活动材料按照要求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竞赛。其中,各地市团委负责本地区基层团组织上报的活动材料审核;各省级团工委、省有关单位团委负责本系统(行业)基层团组织上报的活动材料审核。一般每项团日活动上传参赛材料后48小时内完成审核。 五、评选奖励 评选工作分为竞赛初评和复评,评选标准:一是活动能否围绕当季主题开展,是否具有一定的影响意义;二是活动方案、总结以及图片的规范性;三是活动策划的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四是活动参与的普遍性和实施效果。 (一)竞赛初评。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评委对本地区参赛项目进行初评,各省级团工委、省有关单位团委负责组织评委对本系统(行业)参赛项目进行初评,并在网上申报系统向团省委择优推荐30个以内的参赛项目。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少年部分别在参考各地市、省级团工委、省有关单位团委推荐优秀参赛项目的基础上,负责完成对应战线系统内基层团组织参赛项目的推荐省级优秀初评。一般初评工作应在活动申报截至后两周内完成。 (二)竞赛复评。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统计汇总推荐省级优秀参赛项目初评结果,并提交团省委评审组进行复评。一般复评工作应在初评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三)荣誉奖励。团省委将向获得省级优秀参赛项目的基层团组织颁授荣誉证书,并发放相应的资金奖励作为活动补贴(团委〈团工委、总支〉1000元,团支部800元)。各项奖励一般在竞赛评选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团省委划拨至获奖基层团组织所在的地市或系统团委,再由其分别发放。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本次竞赛活动是切实加强全省团员青年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内涵实质的深刻理解,引导全省团员青年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全面活跃基层团组织,切实增强团员青年先进性和光荣感的重要途径。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行业)基层团组织参加活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扩大参与。各级团组织要精心组织开展,加强发动力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将竞赛活动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辖内各类基层团组织,发动各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踊跃参赛。各地市团委、省级团工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应结合实际,丰富组织发动形式。 (三)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各级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广东共青团“青年大学习”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青年需求灵活设计活动项目,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成效,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基层、武装到团员、影响到青年。
基层组织建设部联系人:张献伟 陈观兴 联系电话:(020)87185624 少年部联系人:张霭之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