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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联发〔2018〕7号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546 更新时间:2018/5/18 18:06:16 文章录入:qfbadmin 责任编辑:bgs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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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全文:团粤办联发〔2018〕7号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zip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属企业团工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 现将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中青明电〔2018〕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自今年起,创建工作将采取先报备再创建的方式开展,团省委将30个报备名额进行重新分配(附件1),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报备,每个单位限报1个备选集体。所推荐集体须经所在地市团委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实地考察、充分酝酿产生,团省委将视实际报备情况调剂名额。各单位要及早部署,广泛宣传,加强指导,抓实创建,于5月25日前填写《2018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报备集体汇总表》(附件2),团市委联合所在地市安监局盖章,行业团工委直接加盖本单位行政章,然后邮寄一份纸质版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盖章扫描版(PDF)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1.报备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报备集体汇总表 联 系 人:罗 帆 林炳秀 联系方式:020-87195623 13828110991 15626454732 电子邮箱:gdqncyjy@126.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邮政编码: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 2018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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