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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公益志愿文化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27  更新时间:2017/12/1 10:52:04  文章录入:bgsadmin  责任编辑:bgs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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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文明办、民政局、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各高等学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省直团工委,省志愿者联合会各会员团体:

今年12月5日是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引导社会各界以志愿服务为载体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志愿者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七届广东公益志愿文化节系列活动(以下简称“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文化节系列活动集中在2017年12月开展,12月5日前后各地举办集中行动日活动。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 志愿同行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带动广大志愿者,围绕“一网一证”应用推广、“美丽乡村”志愿行动、《志愿服务条例》宣传、志愿服务嘉许激励、公益志愿文化传播等全省性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

(一)深入开展“一网一证”应用推广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统一全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的通知》(粤文明办〔2017〕82号)要求,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平台展示、应用培训、宣传推介等活动,提升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和广东“注册志愿者证”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各级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及其会员团体要率先、全面使用“i志愿”系统,规范开展志愿者招募、活动报名管理、服务时间登记等工作;倡导志愿者佩带注册志愿者证“亮明身份”参与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志愿者增强身份认同和荣誉感。

(二)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公益志愿行动。立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广泛动员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学生等组建志愿服务团队,按照“就近就便、对口帮扶”原则,深入省定贫困村带动村民共同开展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推动村容村貌整治美化、促进文明乡风民风培育等志愿服务。立足助力精准脱贫攻坚,以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朝阳行动”等全省性志愿服务项目品牌为统揽,组织动员各类公益志愿组织重点结对帮扶残疾青少年、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等弱势困难群体,在学习提升、社会融入、就业创业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依托“南粤精准扶贫公益平台”、等载体,广泛开展“美丽乡村”志愿服务项目公益众筹活动。

(三)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推广活动。国务院公布的《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地各单位要以文化节为契机,策划开展《条例》宣传普及的主题活动,将《条例》列入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的学习内容;采用培训班、研讨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志愿者骨干进行专题培训,熟读《条例》原文,准确把握《条例》各项基本制度和具体要求;组织志愿者开展专门培训,强化对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和水平。

(四)广泛开展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主题活动。结合“诚信点亮中国”全国巡回活动安排,通过举办诚信讲堂、讲座等多种形式,面向志愿者宣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普及诚信理念、信用知识和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工作;在志愿服务领域选树一批青年诚信典型,宣传一批志愿者守信事迹,推出一批志愿者诚信形象大使;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细化落实激励措施实施方式,邀请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加入省市县志愿者守信爱心联盟、丰富完善激励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守信联合激励行动。

(五)规范开展志愿者星级认证和评选表彰活动。经省志愿者联合会授权的各级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严格按照《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团粤联发〔2014〕15号)的有关要求,依托“i志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授星和备案工作,未经认证的志愿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星级志愿者称号、不得享受相应激励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通过“讲志愿故事、传志愿理念、展志愿风采”的活动形式,广泛开展优秀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项目等先进典型评选推荐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可结合实际举办表彰仪式活动。

(六)广泛开展公益志愿文化宣传推广活动。通过集中行动日、志愿服务集市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体验,制作展示志愿服务文化产品,大力营造志愿服务“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广东志愿服务金银铜奖集体和个人、“益苗计划”资助项目等,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认证一批南粤志愿服务培训讲师,通过开展公益志愿大讲堂、周末讲堂、训练营等形式,组织动员公益志愿组织和志愿者骨干进行交流学习,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将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结合《志愿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发挥党团员志愿者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动员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广大志愿者关注、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奉献意识;二要切实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志愿服务制度化等工作重点,结合全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找准志愿服务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全省志愿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国际化、社会化发展水平;三要积极争取和统筹社会资源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为文化节系列活动开展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四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对接合作,大力宣传报道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浓厚的志愿文化氛围。

请各地团市委统筹做好活动动态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活动动态(含照片、新闻稿等)每周至少报送一次,工作总结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gd_zyz@126.com。 

联系人:

团省委 黎业辉,联系电话:020-83869668

省文明办:梁艳娟,联系电话:020-87185208

省民政厅:李卫湘,联系电话:020-83346787

省志愿者联合会:杨意舒,联系电话:020-83861999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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