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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7〕51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评选及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981  更新时间:2017/11/8 11:59:51  文章录入:bgsadmin  责任编辑:bgs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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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有关单位团委:

根据《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定于2017年11月至12月开展2016-2017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和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命名以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年度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

(一)团组织联合有关行业(系统)开展的创建活动

团省委将分别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公安边防总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省私营企业协会,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海关、深圳海关、拱北海关、汕头海关、黄埔海关、江门海关、湛江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等24个行业(系统)分别下发通知,对评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地要按照通知精神,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认真组织评选。

1.省高级人民法院等24个行业(系统)的评选,由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推荐。

2.金融系统的评选,由省金融系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申报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应当征求所在地团市委意见。

(二)团组织独立开展的创建活动

1.评选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各地社区、“两新”组织、青年组织和青年自组织;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在国家、省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在“一带一路”、援外建设等重大工程中擦亮“中国品牌”,在维护领土主权、保障国家安全等重大使命中发挥突出作用,在突发事件和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符合“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精神内涵和“五个一流”创建标准,充分体现青年文明号时代精神的先进青年集体。

2.评选及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拟评选100个省级青年文明号,根据公开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广州、深圳、东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9个,不得少于3个;其余地级以上市团委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6个,不得少于2个;省社会组织团工委、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南民航管理局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个;电商、餐饮、海外机构、新媒体等非公经济组织是近年主推领域,推荐不限定名额,不占用本地名额。各地市团委应努力挖掘,优先推荐在国家级、省级重大工程或重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青年集体和具有“工匠精神”的一线班组。

3.申报条件

所推荐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必须符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且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一年以上五年以内。

4.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单位登陆广东青年文明号网站(http://qnwm.gdcyl.org)进行申报,网站申报渠道已于8月提前开放。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单位团组织根据《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初评,并提出意见。

5.评审方式

2017年12月,团省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在全省分片区举行专场评审会,具体方案详见《广东省2017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现场评审实施方案》(见附件5),请各地各单位负责推荐1名同志担任评审会评委(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担任),并做好组织所辖集体参会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团委于11月20日前报送参会回执汇总表(见附件6)。

二、2016-2017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工作

优秀组织奖分联创单位、市级、县(市、区)级、企事业单位四类,分别评选3个、5个、10个和5个集体。推报候选单位名额分别为市级1个、县(市、区)级2个、企事业单位1个。其中,县(市、区)级团委、企事业单位团委优秀组织奖由各市先进行初评(东莞市、中山市下辖镇区可参加县级团委优秀组织奖评选),然后由地市团委择优申报。市级团委优秀组织奖由各地市团委自行申报。团省委将根据各地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实际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定。

三、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年度复核工作

在评选期间,团省委将对已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进行统一复核,复核标准将参照《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评分细则(试行)》有关内容进行评价,如发现有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将按有关程序取消称号,并予以公布。联创行业的复核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地级以上市团委共同组织实施。

四、申报、复核材料递交方式

本次申报、复核统一采取网上登记的形式进行。2016-2017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需于11月17日前登录广东青年文明号网站(http://qnwm.gdcyl.org)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活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广东省青年文明号邮箱(gdqnwmh@126.com),同时需登录广东青年之声网站(http://www.12355.net/)上传创建集体图文资料用于网络投票评分(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引另行通知);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复核表及年度总结须于12月1日前登录广东青年文明号网站进行登记,并在系统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申报表和复核表WORD版本文件命名格式为“新申报-集体全称”“复核-集体全称”。其他报送材料电子版以文件压缩包形式报送,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新申报-集体全称”“复核-集体全称”“优秀组织奖-组织全称”。在指定日期前未能进行网上登记或上传材料不全的申报集体,作弃权处理;未进行网上复核的青年文明号集体,统一视为复核不及格,作取消命名处理。今年将启用新的《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评分细则(试行)》,请各申报集体对照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考核对于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全面深化,对于引导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和网上申报指引工作,认真组织评选、考核,特别要对团省委今年要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完成的任务进行重点考察。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坚决取消命名,并给予摘牌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抓住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契机,树立一批成效显著、说服力强的典型进行宣传,营造有利于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使青年文明号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顺利发展。

(四)深入总结,努力提高。评选、考核工作是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重要环节,对青年文明号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团组织要深入总结评选、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累宝贵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1.广东省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团组织独立开展)

          2.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复核表(团组织独立开展)

          3. 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4.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评分细则(试行)

          5.广东省2017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现场评审实施方案

          6.参会回执汇总表


    联系人:罗  帆  吴 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之三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邮  编:510080

    电  话:020-87195623

    电  邮:gdqnwmh@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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