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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学共青团简报第16期】突出正确导向  加强团教协作  全面提高中学共青团立德树人的实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990  更新时间:2017/8/17 16:42:44  文章录入:snbadmin  责任编辑:snbadmin

      近年来,团省委联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立足实际,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着力提升团员先进性,增强基层工作活力,突出正确政治导向和价值引领,构建团教协作机制,全面发挥中学共青团立德树人作用,形成了广东特色的中学共青团工作模式。

      一、突出正确政治导向和价值引领,夯实中学共青团建设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基础

      一是全面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为中学团工作提供方向引领。联合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大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命名了18个广东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示范点,其中有7所中学,形成一批可供全省中学学习、复制、推广的经验。开展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2017年第二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共吸引了超过1万所学校,172160名学生参与。通过各类主题团队日活动,大力宣传“最美少年”事迹,传播正能量,教育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

      二是将团员理想信念教育融入中学教育教学全过程,为中学团工作提供教育平台。注重将加强德育工作、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与推进中学团的建设结合起来,充分挖掘各门课程特别是语文、历史课程蕴含的教育、文化资源,大力开展党史、国史、近现代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深团员学生对团组织的情感认同。创新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爱祖国跟党走”等一系列中小学主题教育活动,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学习相结合,把理想信念教育融入到校园文化活动中,坚定团员学生永远跟党走的信念,确保中学共青团的政治本色。

      三是将团工作纳入中学党建工作格局,为中学团工作提供根本制度保障。按照中组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学校党建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学党组织对共青团的领导,建立中学党政班子专题听取团工作汇报制度,将团建工作列入中学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四是将志愿服务作为核心的实践育人制度,为中学共青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抓手。出台《关于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将志愿服务融入学生教育全过程”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全省创建首批50所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学校,推进全省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1728所中学成立校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其中韶关、汕尾、茂名、揭阳、云浮等市实现所有中学建立校级志愿服务组织。学生注册志愿者人数达131万多人,其中深圳、汕头、河源、汕尾、肇庆等市中学生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比例超过80%。

      二、加强团教协作,打造广东特色的中学团工作模式

      一是从顶层设计着手,合力构建团教协作工作机制。注重从顶层发力,推动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明确中学共青团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健全推优入团、团队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的意见》,结合新课改的探索实践,将中学团有关活动纳入中学综合实践课程和校本课程;印发《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规定省级地方课程开设少先队活动等3门专题教育课程;建立常态化的团教协调工作机制,我委联合省教育厅每年初召开全省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共同规划部署年度中学团工作。

      二是从强化保障着手,确保中学团工作基本条件。将中学团工作纳入《广东省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教育强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建设、示范高中建设办学水平评估等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衡量中学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并定期督导检查落实情况。完善中学团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公办中学安排一定经费专门用于团工作,民办中学按生均一定标准列支团工作经费。将团(队)室建设纳入《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并定期组织专项督导,确保中学团队工作基本条件得到保障。

      三是从打造品牌着手,协力搭建中学团工作平台。注重统筹协调,建立广东中学共青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广东省中学共青团与青少年成长促进会,搭建起全省中学共青团工作者交流共享平台;坚持每年在全省中学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科技学术节、文体艺术节等活动,形成了一批长盛不衰的中学团工作实践载体;凸显南粤文化特色,开展“高飞远翔”明日领袖培训计划、粤港澳中学生模拟联合国比赛等中学团活动,初步打造了具有广东特色的中学团活动品牌。

      四是从建设阵地着手,大力推进中学团校创建工作。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加强中学团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省级文件,明确规定将参加团校培训作为发展团员的必经环节;出台《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支持100万元在全省建设100所中学示范团校,开展“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网络创建展示,示范带动全省中学团校建设。今年上半年,全省实现新增中学团校860所。其中,建立团校的中学占比前三名分别是珠海68%、中山58.5%、深圳52%。

      三、以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为契机,推动中学共青团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一是重点抓好学习贯彻。联合省教育厅下发学习贯彻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学习贯彻《方案》要求,并及时出台省《<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任务推动机制和时间进度要求。全省各地市举办一场以上的中学共青团改革推进会。

      二是重点抓好宣传教育。与教育厅开展《方案》系列宣讲活动,要求县级以上团教干部结合“驻校蹲班”、“万名团干讲团课”等活动,走进中学宣讲《方案》精神。结合中学德育队伍培训,将《方案》精神宣讲作为中学校长、团委书记、班主任、学生科长等德育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扩大《方案》宣讲的受众面。

      三是重点抓好督导检查。以落实《方案》为契机,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落实改革方案的综合督查。协调省教育厅将各地落实《方案》情况纳入各地教育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地推动落实。推进在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设立教育团工委,协同同级团委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目前全省共有深圳、珠海、惠州等3个市成立市级教育团工委,19个县(市、区)成立县级教育团工委。省教育厅与我委组成督导组,今年秋季开学起,将开展《方案》落实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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