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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1期】探索维权新模式  打造高效维权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249  更新时间:2016/11/1 11:01:36  文章录入:qybadmin  责任编辑:qybadmin

广东共青团权益工作简报

2016第10期

 

共青团广东省委权益部编                2016年10月31日

 

探索维权新模式  打造高效维权岗

 

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2016-2017年度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于2016年4月启动,团省委、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等12个系统集中申报了102家基层创建单位。今年,评审会紧密结合青少年维权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探索特点规律,创新评审方式,共分四个片区于8月在东莞、广州、茂名、揭阳举办现场评审。申报单位分别通过7分钟PPT讲演及3分钟评审问答,现场展示了各单位通过“启动管理-实施管理-监督管理”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情况。

     一、申报创建单位主要特色

(一)专业化维权,明确青少年维权职责主体

针对今年来广东青少年犯罪复杂严峻的形式,全省多地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的要求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将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制度化。为更加系统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整合侦监、公诉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查工作办公室,将案件办理(含批捕、公诉案件)、诉讼监督、犯罪预防三大板块工作有机融为一体,统归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发挥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的优势,提高了维护青少年权益方面的专业化进程和工作实效。潮州市湘桥区未检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还组织专门力量受理个案,专人专职负责办理辖区所有未成年人案件,提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程度。

(二)组织化维权,构建青少年维权立体网络

近年来,各申报创建单位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建设,构建新型青少年维权体系。东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注重完善“青少年维权岗”承办12355案件的联动机制,逐步形成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体系。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定期开设“青少年法律专家”门诊、建设青少年宫、学校维权站,深圳市福田区未检办“法治副校长”进校宣讲,主要是结合自身资源,组织开展“青少年维权进社区”、“我做一日检察官”、少年警校、少年法庭等活动,深入学校、企业进行法制宣讲上百场,组织学生旁听典型案件审理、举办“模拟法庭”、发放宣传材料等,使“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不断向基层、向社会延伸,

(三)社会化维权,搭建青少年维权社工平台

坚持社会化参与,参评社工机构整合组织化专业力量和社会化专业力量,以“社工+志愿者”的模式开展岗位化专业化志愿帮教服务,深受群众好评。通过组建一支“社工+志愿者”的基层社区青少年工作者队伍,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购买社工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帮助青少年维权,打造了未检工作保护性办案、修复性救助、社会化帮教、多元化普法的“四位一体”未检工作模式。东莞市寮步镇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揭阳市天蓝心理服务中心,组建一支长期扎根基层、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和现实需求、掌握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方法、能对青少年特别是重点青少年群体实施有效思想引导和行为干预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推动青少年服务社会化基层化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接下来,团省委将继续联合相关厅局单位开展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复核工作,创建单位要珍惜“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立足实际,为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维权服务。一是积极培育良好的“青少年维权岗”品牌形象,主动向外延伸服务范围,打造青少年维权工作新亮点。二是主动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促建,推动“青少年维权岗”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等工作起积极促进作用。三是培育维权队伍 夯实人才基础,打造一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业务精通、富有爱心的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队伍,织就团干部、青少年维权岗、社区志愿者和社会专业人才队伍四张工作网络,不断夯实青少年维权的人才基础。

 

 

 

 

 

 

 

 

 

 

 

 

 

 

 

 

抄送:团中央权益部,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司法厅

发:各地级以上市团委

 共青团广东省委权益部                      2016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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