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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华同志、林少春同志、李春生同志在《关于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070  更新时间:2015/12/22 16:13:57  文章录入:bgsadmin  责任编辑:bgsadmin

10月12日,团省委向省委呈送了《关于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17日,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做得很好,要把青年工作做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同志也作出批示:“请省司法厅杨江华同志阅。”10月30日,副省长李春生作出批示:“感谢团省委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大力支持。请江华同志支持,要认真落实春华书记批示要求,切实把试点工作搞好,争取各方面力量的参与、支持,推动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体现了对青年工作和广东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关心与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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